《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出臺

為合作區長遠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報訊(記者 海軒)《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下稱《條例》)於28日公佈,特區政府對《條例》的出臺表示歡迎。

 

《條例》於19日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自202331日起實施。《條例》分為八章,共66條,涵蓋了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法治保障等各方面。

 

《條例》明確,合作區應當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重點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中醫藥、文化旅遊會展商貿、現代金融等產業。支持合作區建設發展急需的科技基礎設施,引進國內外頂尖科研院所設立重大創新平臺,構建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創建國家級重大科研平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點。支持合作區發展積體電路、電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生物醫藥產業等。

 

特區政府28日發出新聞稿歡迎《條例》出臺,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制定合作區條例,為合作區長遠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條例》的出臺,有利於強化法治保障,更好推動落實《總體方案》,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新產業,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準開放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用新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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