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廉政公署早前公布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一宗賄選案,涉案組别受托人涉嫌向二百多名本澳居民提供免費旅遊、餐飲以及禮品,以收集選民簽名,有關注是否涉及已當選的組别。廉政專員陳子勁12月20日出席公開活動受訪時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暫時不方便透露更多。
至于若涉賄組别有人當選會否被取消資格,陳子勁認爲要清楚區分涉嫌賄選的行爲人身份及參選組别的關系,不能因某人涉嫌賄選而影響任何一個組别,兩個爲不同的獨立個體,強調除非有明顯的證據,否則不能任意把個人行爲與參選組别聯系,兩者未必有一定的連帶關系,此乃廉署的看法,亦是刑法的基本原則。
至于政府明年将修改立法會選舉法,陳子勁表示,廉署在每一屆立法會選舉後都會總結經驗,亦會向政府反映執法過程遇到的情況及提出建議。相信政府會審慎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修法的建議。
另外,被問及前任工務局長李燦烽曾在作供時提及時任特首,廉署會否跟進調查?廉政專員陳子勁表示,無論大案、小案,無論涉案人的身份,廉署一貫秉承有案必查的原則。
但認爲暫時毋須因某個人的言論太過捕風捉影,若有需要及有必要時會默默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