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水路走私龍蝦案 拘4内地人

       本報訊(記者桂英)澳門海關持續密切留意周邊地區海上走私态勢,與鄰近地區執法部門保持聯絡及交流情報,在沿岸及海上部署反走私行動,利用海域智能監控系統全天候監察澳門沿岸及管理海域狀況,以打擊各類不法活動。于12月8日,海關于路環鄉村馬路對開海面破獲一宗走私鮮活龍蝦出口案件,緝獲7箱鮮活龍蝦共146隻,約重184公斤,海關依法将4名涉案人士移交檢察院偵辦。


       8 日淩晨約2時,海關透過海域智能監控系統,發現路環鄉村馬路對開海面有可疑船隻,懷疑正進行不法活動,于是立即調派巡邏關員、無人機小隊及快艇進行海陸空聯合監控及堵截。快艇到場後截獲一艘機動膠艇,船上有3名男子及5箱鮮活龍蝦,而巡邏關員亦于附近沿岸發現2箱鮮活龍蝦,并截獲1名男子。海關懷疑上述人等正進行不法活動,将涉事機動膠艇及4名男子帶返海關作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船上3名男子是從内地駕駛機動膠艇到達案發現場海面,并登上岸邊将鮮活龍蝦搬到船上準備走私到内地,而岸上男子則受人指使負責把風,聲稱事成後可獲取300元人民币報酬。至于涉案的7箱鮮活龍蝦,是由2名不知名男子由一輛白色汽車上搬到路邊,再利用繩索拖到岸邊後随即駕車離開。


       4 名被截獲的男子均來自内地,年齡介乎19歲至49歲。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及《有組織犯罪法》的相關規定,将4人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前者可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日罰金,後者可處五至十二年徒刑,而當中負責駕駛船隻及在岸上把風的2名男子更涉嫌觸犯《澳門特别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所指的「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其中負責駕駛船隻之男子已被司法機關采取羁押強制措施。海關将繼續追查其他可能涉案人士的身份。海關提醒,在許可的地點以外進行貨物進出口活動屬刑事行爲,可被科處徒刑,任何人士切勿因貪圖利益而從事不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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