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海軒)城市規劃委員會於9月29日舉行平常全體會議,當中討論“光復圍1-13C號及2-32號-澳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草案吸納了文化局的非約束力意見,要求所有現存建築物須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會上不少委員關注保育與發展的平衡,亦有委員認為文化局發出的意見限制發展商活化發展,最後城規會主席黎永亮建議把相關規劃條件圖草案退回,再作補充分析意見。
對於有城規會委員指文化局發出的非約束意見限制發展商活化發展,文化局局長梁惠敏9月30日出席公開活動受訪時表示,光復圍雖然不在緩衝區,但文化局基於對保護舊區文化底蘊考慮,包括相關歷史建築物即使現階段不是文物,但有關建築物保留會對片區歷史、城市氛圍的文化有所提升。基於此,文化局對於光復圍發展規劃的意見與過往一致,相關部門綜合城市發展及規劃後,認為文化局的條件適合放入規劃條件圖中,就會產生強制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