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大林)有博企向1名美國人追討海外博彩欠債,要求本澳法院宣告欠債人須償還債務,但被初級法院及中級法院駁回有關起訴,博企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最終獲判勝訴。終院在判決中指出,博企向原審法院提起的“給付的決判”訴訟有其必要性及用處,且該訴訟是完全合理的,受到澳門《基本法》及《民事訴訟法典》所規定的訴諸法院之權利及保障。終院判博企獲勝,即可向債務人向討其外地財產以抵債。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9月28日以新聞稿公佈一宗涉及博企追討借貸案上訴的案件。終院在判決中指出,一本地博企於2014年6月與一名美國籍人士訂立了一份博彩信貸合同,向該名人員提供了8592000港元的貸款。該人士據約定須以每年18%的利率支付利息,作為借款的報酬。其後,該人士于2015年1月向博企償還了100萬港元。博企屢次催還後,該名人士仍未完全清償餘下的7592000元債務。
2016年,博企對該名人士提起支付一定金額的通常執行程式,但由於在澳門未發現該名人員名下有任何財產,故相關債務仍未能得以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