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記者桂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表示,當居民用完「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啟動金及立減額後,「生活補貼」將無縫銜接注入;而「實體消費卡」則需再拍卡充值,若「實體消費卡」內消費額仍未使用完,則當「電消計劃」於2月28日完結日截數後,未用完的消費額將回收,並由明年3月1日開始,可取得「生活補貼」。他又稱,注入的生活補貼將沒有再區分啟動金和立減額。
被問到生活補貼金額訂定,戴建業稱,是考慮到減輕居民受早前疫情影響造成的財政和生活壓力,同時亦要考慮政府的財政需要,以及未來疫情發展狀況,動態研判而綜合訂定。而每日使用上限300元的訂定,是根據居民去年生活習慣判斷。根據去年及今年數據顯示,90%以上交易額在300元以下。去年交易數據平均每筆約100元,限額已覆蓋大部分交易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