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永久居民可申請五年多次簽證

本報訊(記者黃玉)經外交部批准,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自9月1日起,為符合條件的在澳外籍人士赴深合區提供更便利的簽證政策。根據政策,外籍永久居民可申請五年多次簽證,外籍非永久居民可申請與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致的多次簽證。專業外籍僱員可申請一年多次簽證,臨時來澳、擬赴深合區參加會展的外籍人士可申請三個月多次簽證。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顯法表示,這些簽證優惠措施,體現了中央政府對特區關心關懷,將為推動深合區和澳門經濟高度銜接、琴澳一體化深度融合提供更多助力。外交公署將繼續秉持“外交惠澳”理念,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和水準,更好地支援人員往來與交流合作,推動深合區建設,助力澳門經濟發展和民生福祉。
另外,《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8月30日刋登行政長官批示,自9月1日零時起,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以及因應人員往來的實際需要,經衛生當局評估疫情風險後指定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非本地居民,在遵守衛生當局訂定的入境條件的前提下,方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根據批示,入境前曾到過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在遵守衛生當局訂定的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可由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入境,亦可由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直接入境。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非本地居民的入境安排,則因應人員往來的實際需要和評估疫情風險後,由衛生當局相應公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強調,非本地居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入境或由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入境,須在登機、登車或登船時及在入境時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尚須持有澳門的醫學觀察酒店預訂確認書、醫學觀察期間常規核檢預約憑條,入境後接受至少七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三天自我健康管理。為此,應留意所持證件入境後可逗留的期間是否足夠完成防疫要求。若不足夠可被拒絕登機、登車或登船及被拒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