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29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對外通報“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中陳某志等人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的審查起訴情況。檢方經審查認為,陳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6月10日淩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發生一起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案件,造成惡劣影響,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案發後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嚴懲犯罪。河北省公安廳組織指揮案件偵辦並指定異地管轄,公安部派出專家組一線指導督導,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機關全力開展工作。
檢方通報稱,8月11日,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偵查終結,移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另據報導,記者8月29日從河北省紀委監委瞭解到,在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中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河北省紀委監委組織協調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紀委監委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對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胡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偉、光明裡派出所原所長范立峰、光明裡派出所副所長王洪偉、喬屯派出所副所長王志鵬、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級警長安迪等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深挖徹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楊帆 齊雷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