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瑞特)有居民反映鄰近住宅的商業及工業場所,相關店鋪在晚間營業時所製造的噪音難忍,影響作息,即使立即向許可權部門反映,但檢控成效有限,立法議員李良汪促請當局持續檢討和完善《噪音法》,研究加大罰則,檢討跨部門合作機制,以提升相關工作成效。
李良汪表示,《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生效至今逾7年,涉及工、商業噪音的投訴有所上升,《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1》資料顯示,“工程”“音樂及卡拉OK”的噪音投訴個案有所增加,按年分別上升24.9%及23.3%。
他表示,當局要有應對措施處理涉事場所沒有應門或不配合調查的情況,以提升處理噪音投訴的效益與效率;對獲得例外情況許可的公共工程,由於往往涉及特別時段或採用舊式高噪音器械施工,應採取針對性巡查或監管措施,減少違反例外情況容許的施工情況。他強調,優先加強對居民影響最大的打樁工程噪音及社會生活噪音的管制,以進一步保障居民的健康及寧靜的作息環境,是《噪音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則。特區政府有必要持續檢討和完善相關法律,以最大程度保障居民生活及平衡社會發展,建議當局因應歷年噪音投訴統計資料作相應修法,研究加大罰則,並促請檢討跨部門合作機制,以提升相關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