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近日印發《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建設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在全國範圍內遴選20個左右的城市(地區)完成建設工作,經評估認定為示範區,打造若干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
示範區建設的重點任務包括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整體部署、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準、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深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區域內智慧財產權領域國際合作交流和維護智慧財產權領域國家安全。
通知提出,示範區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在示範區內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整體部署科學合理,智慧財產權保護生態良好,法治化水準較高,全鏈條保護運行順暢,體制機制改革成效明顯,公共服務效能不斷提升,社會滿意度達到並保持較高水準,智慧財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能力進一步提升,國家安全利益得到有效維護,智慧財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和推動高品質發展的作用更加凸顯。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示範區的申報、遴選、管理和驗收評審等工作,擇優選定若干城市(地區)開展示範區建設,建設期為2年。建設期滿通過驗收評審的,認定為示範區,示範有效期為3年。(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