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木蘭)市政署持續通過恒常食品監測系統及巡查機制監察市售食品,今年首五月,共開立34宗涉及未依法接受衛生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個案,當中有18宗涉及預包裝鴨血食品。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須留意食品成分,凡屬強制檢驗檢疫食品,須如實申報及完成檢疫。
該34宗個案中,逾半數涉及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預包裝鴨血食品,占比例約為53%。市政署已即時扣押涉事未經檢驗檢疫貨物,並依法提出檢控。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5萬元至60萬澳門元罰款。
未經檢疫的肉類或動物源性食品可能含有經接觸或動物傳染的病原體,進食受感染的食材存有一定食安風險。市政署提醒從事食品進口、網購、代購及代收業界人士,如經營業務涉及輸入動物源性食品及其製品,包括部分含肉類、水產品、血製品等,應先向生產或供應商瞭解其食品的成分及屬性,並通過統計暨普查局查詢食品貨物分類編號(SH CODE),比對檢疫貨物表,依法向許可權當局如實申報及接受衛生檢驗檢疫,並提交由來源地官方發出的衛生證明檔及相關衛生檢疫資料供審核。在通過檢疫程式後才可在市場流通,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