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二常續議博彩法政府新文本有最新更改


本報訊(記者木蘭)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5月13日討論《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政府代表到場,包括經濟財政司司長及博監局局長。會議上,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政府修改後的文本,當中提及衛星場在三年後可以繼續經營,但一定不能有“殺數”。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向記者解釋,新條款下現時經營的“衛星場”可繼續經營,但三年後必需根據新法例去進行活動。也就是說,三年過渡期規定結束後,將必需根據新的“博彩法”去經營有關場所,即“衛星場”將會成為管理公司,而管理公司在未來法律是一定不能分享“殺數”,只能收取管理費。


另外,文本當中提及政府有意推出稅務優惠,建議承批公司招募外國客人,如有外國客人在娛樂場博彩,或可享有減稅優惠。


陳澤武解釋,修例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內地收緊境外博彩法律,為確保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所以建議承批公司可尋求外國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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