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與法律院校交流合作,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司法改革創新研究,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內地及港澳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機構接收法學專業研究生到合作區法院參加社會實踐項目。
項目將接收法學專業研究生10名,安排在合作區法院審判團隊和改革創新研究部門。社會實踐內容主要包括:法官助理工作、課題調研、司法改革創新研究等工作。社會實踐實行導師制,由資深法官擔任指導老師,社會實踐期間參與審判輔助、裁判文書草擬、司法調研等工作。
實踐生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內地及港澳重點高等院校及法律研究機構法學專業在校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具備良好的法律素養和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能力。(二)社會實踐期限至少為3個月(從2022年3月起),要求能保證工作時間,全程參與實踐。(三)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情況。(四)社會實踐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合作區法院規章制度、工作紀律。
社會實踐期間將發放社會實踐補助,其中碩士研究生每月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0元。合作區法院為實踐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實踐人員可在合作區法院食堂用餐。住宿及交通等其它費用由實踐人員自理。實踐期間配發工作證,實踐期滿頒發社會實踐證明。
2月28日報名結束後合作區法院將根據接收條件及報名情況擇優確定接收人員並電話通知辦理接收手續,必要時通過視頻方式組織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