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旅遊塔旁清遷期滿未還 政府收回 27,000㎡土地

 

本報訊(記者 海軒)特區政府3日展開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收回新城填海區B區近旅遊塔一幅面積約27,000平方米被非法佔用的國有土地。據土地工務局公佈,特區政府至今已收回總面積約72萬平方米土地,當中約19萬平方米土地已利用發展。

 

是次收回的土地位於新口岸新城填海區B區,現場土地內停泊車輛,並擺放貨櫃、建築機械設備及雜物等。土地工務局早前展開騰空土地程式,要求非法佔用人期限內騰空並歸還土地予特區政府。鑒於清遷期限屆滿,上述土地仍未被騰空及交還,特區政府昨日採取聯合行動,騰空及收回上述土地,並將移交相關部門管理。

 

近年政府持續收回批給失效或被非法佔用之土地,由於不少相關土地長期閒置,有意見認為應善用合適的閒置土地作臨時用途。對此,土地工務局指出,過去社會所指的閒置土地,經過特區政府多年努力已收回並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有土地”,總面積約72萬平方米。當中,已有約19萬平方米土地利用作興建政府辦公樓、倉庫、長者公寓、公共房屋,以及經公開競投發展私人樓宇,占比約26%。透過切合地區現況和社會發展實際需求進行規劃利用,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