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林宇滔表示 路環以南海域涉重要生態不應填海

 

本報訊 (記者 桂英)環境保護局正就澳門生態島(第一期)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舉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結束日期更由原定的428日延至59日。立法議員林宇滔強調,澳門過百年以來從未在路環以南的海域大規模填海,倘若任由路環南岸填造生態島處理建築廢料,只會是個序幕,未來把整個澳門南岸填海不能處理好建築廢料的問題。他重申極力反對有關選址,促請政府儘快透過各項政策措施、經濟手段做好源頭減廢,倘必須填海,應選址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南面新城A區東面面積較小、對生態影響最低的地方。

 

林宇滔坦承,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爆滿問題逼在眉睫,但問題不是今日才發生,是早於2013年便出現,全因特區政府一直沒有管理好建築廢料堆填區。他直言,堆填區爆滿是一個問題,但是否一定要「搞」路環以南海域?他指生態島(第一期)首1.4平方公里填海面積,加上從堆填區碼頭前往生態島的航道,是澳門水上活動最重要的地方,以及珍稀的中華白海豚活動的地方,在有關海域填海建造生態島,屆時澳門將沒有生態可言。

 

儘快做好墮性廢料篩選再利用

 

他進一步指,打開澳門地圖,雖然現時澳門三分二的地方由填海得出,不填海令人覺得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但近年內地以至全世界,對填海已經有重新思考,可以不填就不填。他更指,澳門填海過百年以來,從來未有在路環以南海域大規模填海,尤其路環定位為澳門市肺,路環以南的海域是非常重要的底線和死線,若有關海域都要填海,「澳門將來就會冇嘢唔填得!」

 

林宇滔提到,上屆政府曾向中央倡議在路環更南、離岸更遠海面填海的第四空間方案,最終被中央明確駁回,橫琴南岸多年前提出的填海方案發展計畫,同樣被國家停止。他直言,明白澳門建築廢料問題嚴峻,但若果政府繼續以粗疏的方法處理建築廢料,不認真推行分類處理,「純粹搵多個島去填,10年之後又要再填,成個澳門南岸都填曬,都唔會處理好建築廢料!」他說,倘若任由路環南岸的「處女水域」填造生態島處理建築廢料,只會是個序幕,行出第一步後,可以預見整個澳門南岸將來必會消失,他明言極力反對有關選址。

 

他又表示,現在政府關鍵是儘快從源頭做好減廢,及投放資源建好篩選分類設施,將堆填區所有可再利用的惰性廢料及非惰性廢料有效分開,篩選後把惰性廢料透過區域合作處理,或自己用於填海使用但不是填生態島。他強調各項政策措施、經濟手段必須快速加馬,甚至把過去「亂咁埋」的建築廢料挖出,重新作出真正有效的分類,才是處理建築廢料堆填區爆滿的出路,而不是見步行步,突破澳門幾百年填海的防線。

 

填海規模必須愈小愈好

 

林宇滔重申,「(生態島)可以唔填就唔填,要填嘅填得愈細愈好」,選址方面,作為擴建堆積區的選址,不應選在路環以南,建議選址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南面新城A區東面面積較小的地方,有關地點對生態和環境的影響最低,建生態島可作為休閒空間,他一再重申填海規模必須愈小愈好。

 

此外,他指,是次生態島(第一期)環評第一次公示時間太短,事前亦沒有正式公佈,被人「踢爆」後始延長公示期間10天,他形容做法非常,是最差的做法。

 

林宇滔更指,另一問題是此次環評只對生態島(第一期)首1.4平方公里填海面積及10年施工及營運期作公示,然而根據政府在早前在澳門海洋功能區劃及海域規劃提到,整個生態島專案共分兩期,總面積共2.45平方公里,使用期也超過20年,他質疑以虛假的量在環評蒙混過關,「斬件評估」的操作是不可取;且綜觀諮詢內容,當中提到生態島堆放的墮性廢料,有88%可通過區域合作處理,惟由2015年提出至今沒有下文,是否中央不批准?他促請特區政府要向公眾交代清晰的答案。林宇滔最後指,近期社會、生態關注人士對填海建造生態島提出大量反對意見,他促請政府必須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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