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搭建百姓評理說事“合事點” 讓村居法律顧問有舞台能出彩


雨後的安徽省宿松縣涼亭鎮東山村一洗夏日炎熱,清涼了許多,清澈的山泉順着引泉渠汩汩而下,穿村入戶,像一條絲帶纏繞在東山村各個村民組的“腰間”。

 

“有了引泉渠,今年再也不用爲夏季用水發愁了。”東山村王嶺組村民深有感觸,在修建水渠過程中,幾個村民組曾因引泉渠修建與村裏的施工隊發生糾紛,工程一度受阻,是駐村法律顧問以調解方式化解了糾紛。

 

近年來,宿松縣紮實推進“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全面整合全縣法律服務資源,以遍布鄉村的百姓評理說事“合事點”爲載體,組織各村居法律顧問深入一線、深入村民小組,聚焦群衆急難愁盼,把法律政策宣講出去、把矛盾糾紛化解開來、把依法辦事氛圍營造出來,讓群衆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專業、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有效助力鄉村振興和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精心組建服務團隊

 

“今天上午11點在村‘合事點’,村法律顧問鄧廣平進行民法典講座和防溺水、防電信詐騙宣傳,請村民踴躍參加。”這條信息群發到村民群後,迅速得到村民回應。

 

與此同時,二郎鎮卓嶺村村委會工作人員提前在“合事點”擺上桌椅、茶水,等待村民到來。從上午10點開始,便有村民陸續過來。

 

“法律顧問講座開始前,還會有大鼓書普法,我們喜歡聽。”村民對法治講座很是熟悉。

 

就在此時,一位身穿長襟馬褂、頭戴禮帽的說書人走了進來,架上鼓、打着快闆,抑揚頓挫說起了大鼓書。說書人所說的内容是其自編的普法故事,親切的方言、精彩的表演赢得陣陣喝彩。

 

有了大鼓書的“墊場演出”,法治講座的氛圍營造出來了。駐村法律顧問用身邊發生的案件講解贍養、交通事故、民間借貸和反溺水、反電詐知識,村民聽得很認真,還不時與法律顧問互動。

 

“這是一場生動、實用的法治講座,村民信任村(居)法律顧問,有事就找法律顧問,因爲法律顧問能給他們辦實事、解難題。”二郎鎮黨委書記石秀琴說,村(居)法律顧問每月都要在服務的村居“坐診”,面對面爲群衆答疑解惑、釋法析理,爲村居提供治理法律意見、參與人民調解、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開展法治宣傳、提供法律咨詢、提供公證和司法鑒定以及法律援助的服務指引等,爲鄉村振興注入強大法治動力。

 

宿松縣按照現有的專職律師、公職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人數,結合村(居)兩委班子、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等實際,精心組建法律顧問服務團隊,及時調整充實了全縣23個鄉鎮(街道)212個村(居)的法律顧問、鄉鎮(街道)聯絡員,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同時,明确規定,村(居)法律顧問至少每季度到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值班半個或1個工作日,每月至少提供4小時法律服務,每季度開展1場法治講座。

 

宿松縣“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不僅實現了數量上的全覆蓋,作用成效上也達到了全覆蓋。

 

積極搭建履職平台

 

“我們縣的村(居)法律顧問之所以有用武之地,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全縣鄉村遍布百姓評理說事‘合事點’,爲他們提供了服務群衆的舞台。”宿松縣司法局副局長呂靖濤道出個中原因。

 

近年來,宿松縣司法局大力推進“合事點”建設,主動搭建了解社情民意平台,由村(居)信息員在各個“合事點”了解群衆訴求、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糾紛隐患。同時,創建“幹部問事、群衆說事、集中議事、及時辦事、定期評事”“五事”工作機制,對于群衆“說的事”及時答複處理,對群衆需求服務在前端,将矛盾糾紛處置在萌芽狀态。

 

宿松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石海燕說,各“合事點”在吸納“五老人員”(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老知識分子、老政法幹警)和“兩代表一委員”等“四有”(有熱情、有聲望、有影響、有能力)人員參與“合事”的同時,還積極引入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派出所民警等專業力量,發揮村(居)法律顧問作用,同向發力做好普法、調解、法律服務與鄉村振興“大文章”。

 

對于複雜疑難問題,“合事點”會将相關信息流轉給村(居)法律顧問,由他們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積極參與矛盾糾紛處置。

 

據統計,宿松縣堅持百姓評理說事“合事點”以便民利民爲落腳點,把“點”設在文化廣場、集貿市場、村(居)民活動中心等人群聚集地和矛盾糾紛易發地,并依托村民休閑長廊、百年古樹、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古烽火台等現有陣地,建立“合事點”36個,及時解決群衆訴求,真正讓百姓評理說事“合事點”成爲密切黨群幹群關系的“連心橋”、社情民意的“搜集點”、矛盾糾紛的“終點站”。

 

全面參與基層治理

 

基層社會治理的重心之一就是化解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态。宿松縣村(居)法律顧問已經成爲基層調解的主力軍。

 

翻開涼亭鎮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陳洪濤的調解檔案,一個個生動的調解故事令人欽佩。

 

烽火村的祝墩組有一塊“飛地”在華塘組,以前有小道通行,相安無事。去年,祝墩組進一步擴大了瓜蒌生産規模,需要大型機械進入“飛地”,不可避免需要通過華塘組的地,雙方發生糾紛。陳洪濤領銜化解這起矛盾糾紛,最終雙方接受了他提出的調解方案。

 

像陳洪濤這樣的“金牌調解員”,還有高嶺鄉的汪火友、二郎鎮的吳金波等人,他們大多數都有一個身份,就是村(居)法律顧問。他們運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豐富的群衆工作經驗,遇到矛盾糾紛沖在前,擺事實、講道理、析法律,調解思路清晰、說理析法有技巧,讓法律成爲村民處理糾紛的優先選項,大大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識,将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态,被群衆稱爲“金牌調解員”,司法行政部門還以他們的名字專門命名調解室。

 

“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層延伸、服務人民群衆的重要載體。村(居)法律顧問爲基層群衆提供更爲方便快捷、精準高效的法律服務,積極引導群衆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有效解決矛盾糾紛,保障群衆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石海燕說,在推進城鄉基本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一體化過程中,該縣将積極推動村(居)法律顧問當好“矛盾糾紛調解員”“法治教育宣傳員”“困難群體援助員”,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在法治化軌道上運行。

 

(李光明、楊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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