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四川宜賓的陳先生突然發現自己銀行卡一下子少了7000多元,一查發現,這些錢都被轉到了一家網絡公司。再查發現,近幾個月,自己銀行卡向這家網絡公司轉賬幾十筆、金額超萬元。
原來,是自己上初二的孩子玩遊戲充值花了這筆錢。陳先生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孩子玩的是一款名爲“××派對”的網絡遊戲,在遊戲裏充錢就可以換糖果,糖果可以買裝備升級,玩遊戲時經常彈出充值頁面,各種優惠充值活動,充值越多送的越多;孩子一開始1元、幾元的充值,後來充值金額越來越大。
“我體驗了一下這個遊戲,成年人都很容易被誘導充值,更别說孩子了。”陳先生說。
記者近日調查采訪發現,不少遊戲都存在誘導充值的問題,遊戲運營商通過設置大量優惠充值選項、高頻率推送優惠充值活動甚至設立“遊戲托”的方式誘導玩家充值。受訪專家提出,要多方合力,強化監管,懲戒曝光違規行爲,整治亂象。
優惠轟炸刺激充值
“遊戲托”誘導充值
新手禮包、限時優惠、消費狂歡、充值返利、超值900%+……記者打開多款遊戲看到,進入遊戲時、使用道具時、每次過關時等,任何一個遊戲環節,都可能會彈出各類充值頁面,各種優惠充值選項,讓人眼花缭亂,也刺激着玩家的消費欲望。
記者注意到,這些遊戲的“新手禮包”多爲6元,“優惠充值包”,少則1元,多則幾十元,這與遊戲商城一些充值包動辄幾十元乃至數百元相比,看着非常實惠,頗有誘惑力。
然而,一位遊戲從業人員告訴記者,遊戲商城内設置大量的高價禮包,就是爲了凸顯“新手禮包”“優惠充值包”的性價比,吸引玩家入手,“實際上,當前許多遊戲運營商,特别是小程序遊戲運營商,都将遊戲收入的重心放在‘新手禮包’上,這往往是其主要收入來源”。
而如何讓玩家入手“新手禮包”“優惠充值包”,很多遊戲運營商的方式是不斷地彈出充值頁面。
記者試玩了一款“××之王”的休閑娛樂小遊戲,在遊戲開始和結束,每過一關或達到一定等級,以及遊戲過程中、打開遊戲工具箱等,都會彈出充值活動頁面,有的充值頁面光充值選項就多達30項,充值金額從幾元到1萬元。
“一方面,‘優惠轟炸’确實讓人有充值的沖動,另一方面,不充值有的關卡根本過不了。”一位來自北京的玩家如是說。
天津玩家小梅告訴記者,“卡關”是誘導充值的重要方式,玩家玩到一定程度不進行充值的話,就沒辦法繼續玩下去,而遊戲運營商會适時推出一系列充值活動和消費渠道,玩家充值購買遊戲道具就能輕松破關,否則可能玩一兩周都過不去這關。
除此之外,上述遊戲從業人員透露,一些遊戲還有專門的“遊戲托”來誘導玩家充值,常見的“遊戲托”主要有兩類,他們大多是遊戲公司内部人員,假扮玩家,一類是長期占據遊戲戰力榜前幾位,通過展示高端道具,以及攻擊、嘲諷普通玩家,激發普通玩家的消費欲望;另一類是圍繞在大量充值的玩家周圍,進行吹捧,滿足玩家的虛榮心,進而持續消費。
記者調查發現,“遊戲托”俨然已經成了一門生意。某貼吧有專門的“遊戲托吧”,大量帖子招攬“遊戲托”;也有人發帖“求組織”,稱“會每天穩定在線,會拱火會刺激消費,有渠道的大哥私我”。
在一些招聘平台,這類“遊戲托”被稱爲“遊戲推廣員”,不限學曆和工作經曆,工作描述一欄這樣寫道:遊戲推廣與拉玩家注冊充值,玩家充值的每一筆都會有提成。
前段時間,江蘇徐州的小陳就遇到了“遊戲托”,對方主動發私信加他爲好友,并推薦了一款網絡遊戲,邀請其一起到新開設的區服“沖榜”。進入遊戲後,對方一直“提示”他充值,購買道具和升級,以提升戰鬥力進入排行榜,之後,還要不斷充值确保站穩排行榜,“往裏砸了不少錢後才回過神來,自己是遇到‘遊戲托’了”。
遊戲誘導充值,已經成爲一大亂象。中消協發布的《202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受理的18075件網絡遊戲投訴中,主要問題就包括遊戲運營商誘導充值消費,如虛标道具、卡牌等中獎概率,誇大活動效果,誘導消費者充值。
破壞遊戲平衡公平
侵害消費者選擇權
今年4月5日,在不到一天的時間裏,廣東東莞一名7歲男童向一款“××派對”的遊戲充值40多次、金額達2045元。孩子母親告訴記者,這款卡通版的遊戲裏面有大量充值抽盲盒的環節,一天抽盲盒上限爲1000次,孩子覺得好玩,不停地充值抽盲盒。
記者在某第三方投訴平台搜索該遊戲運營商發現,相關投訴量高達8600多條,投訴原因幾乎都是“遊戲誘導未成年人充值”“退款困難”等。有消費者投訴稱,家裏孩子充值金額達上萬元。
“傳統的網絡遊戲會把充值點設置在裝備和各種炫彩皮膚上,而現在一些網絡遊戲則開始在最基礎的遊戲角色體驗上設置充值點,甚至一些角色需要用抽卡等抽獎方式獲得,刺激玩家去充值抽卡,這對未成年人來說非常有誘惑力。”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執行主任姚金菊說。
姚金菊說,一些網絡遊戲刻意區分普通玩家與充值玩家,甚至不斷強調充值玩家和普通玩家的差别,設置誘導性充值,讓玩家通過充值來改變遊戲體驗,破壞了遊戲平衡,而未成年人缺乏足夠的自制力和判斷力,很容易深陷其中,應當引起警惕。
“遊戲公司需要賺取收益以維持遊戲的正常運營和發展,充值是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也是一種常見的商業行爲。但過度區分普通玩家和充值玩家,比如在遊戲中設置隻有充值才能獲得的特殊道具或技能,讓充值玩家在遊戲中占據明顯優勢,則導緻了遊戲體驗的不公平。”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謝連傑說。
對于一些遊戲在關卡設置充值環節,玩家充值才能過關的情況,謝連傑認爲,這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不合理的商業行爲,不僅可能違背商業道德,還涉嫌強制交易,屬于違法行爲。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泰和泰(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傑直言,遊戲運營商在關鍵關卡設置充值環節、區别對待充值玩家和普通玩家的行爲,嚴重影響了遊戲的體驗感和公平環境,根據民法典規定,上述行爲違反了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侵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
“現在一些網絡遊戲的付費選項,已經嚴重幹擾到了遊戲本身的體驗,很多遊戲功能和角色養成要素都被拆分成了若幹個分散的選項,硬生生地增加可充值的元素,嚴重幹擾到了玩家作爲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姚金菊說。
朱傑說,遊戲運營商誘導玩家充值的行爲,不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關于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等規定,還可能涉及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如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做虛假宣傳或者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從而誘導和欺騙消費者,否則可以由監管部門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罰款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改善網遊快餐風氣
多方合力整治亂象
對于遊戲誘導充值行爲,一些地方也在積極行動予以規制。如《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明确,網絡遊戲廣告不得含有可将遊戲裝備、道具、積分等虛拟财産兌換或者變相兌換成現金、實物的内容,不得含有以随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充值獲取網絡遊戲産品和服務的内容。廣告主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處以罰款。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違法行爲仍然幫助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對于如何改善網遊快餐風氣,整治誘導充值亂象,姚金菊認爲,從執法環節來看,應當加強對網絡遊戲平台的監管,減少誘導充值現象的出現;從遊戲運營商層面來看,應完善從業标準,誠實守信、依法經營,杜絕虛假宣傳、誘導充值,堅持以遊戲質量爲導向;從玩家個人層面來看,重視評價把關,推動篩選優質遊戲。
謝連傑同樣提出,政府、行業協會等應該加強對遊戲公司的監管,防止遊戲公司以不正當手段誘導玩家充值,并對違規者進行懲戒和曝光;同時遊戲公司、行業協會等應推動建立行業标準,對遊戲内購、充值等行爲進行規範,如一定時限内明确充值金額的上限等,保障玩家權益;鼓勵玩家理性消費,避免盲目追求虛拟物品而造成經濟負擔。
“解決誘導充值問題,需要政府、遊戲公司、行業協會等多方面的合作和努力,共同促進遊戲行業的健康發展。”謝連傑說。
朱傑說,一方面,網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應當加強監管,針對遊戲的誇大宣傳、誘導充值、不公對待等行爲,設置合理的投訴渠道,幫助用戶維護正當權益。另一方面,被誘導充值的很多爲未成年人,因此,學校、家長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避免未成年人沉迷遊戲,上當受騙。
“網絡遊戲作爲一種數字創意産品,對研發創新者的權利的保護尤爲重要,嚴謹的知識産權制度有助于行業良性競争,要進一步完善版權制度、細化審查機制,大幅減少網絡遊戲内容和設計同質化嚴重的現象,摒棄用誘導充值來運營的模式。”姚金菊說。
(韓丹東 王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