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拒絕仍然跟拍 以“性視角”拍攝 網上販賣成利益鏈街拍為何越來越惹人厭

一位身材高挑、身著緊身褲的女生從北京三裡屯西北口走進太古裡,6名街拍客拿起相機齊刷刷對準她。注意到有人拍攝,女生腳步明顯加快,但鏡頭並未放過她:有3名街拍客站在原地對著她“瘋狂”按快門,有2名街拍客跑到離女生較近的地方進行拍攝,還有名街拍客跟了女生幾十米距離對著腰部、腿部等進行拍攝,最近時相機與女生相去咫尺。女生面露慍色,迅速離去。


這名女生走過後沒兩分鐘,對面街道又來了兩位穿著短裙的女生,一堆相機又對準了她們。這是記者7月22日下午5點左右在三裡屯看到的一幕。


不僅是北京三裡屯,據公開報導,在成都太古裡、上海安福路等地,也是街拍盛行。在各類社交平臺,街拍博主、街拍穿搭博主等佔據著一定的流量池,在電商平臺,有“街拍美女視頻/圖集”出售,此外還有一些專門售賣女性圖片的街拍網站。


問題隨之而來:為何這麼多人熱衷於街拍?街拍及街拍後網路上傳、出售照片視頻是否違法?各種懟臉式街拍又該如何認定?對此,記者近日展開了調查。


街拍有人支持有人反感

未經同意街拍涉嫌侵權


除了琳琅滿目的商家和新潮時尚的男女外,三裡屯給人印象最深的可能就是在太古裡商業區徘徊的街拍客了,已經60多歲的老李就是其中的一員。


“我退休好幾年了,每天只要沒事,都會來這裡拍攝,攝影就是我最大的愛好。”老李告訴記者,他的相機加鏡頭花了3萬多元,一天拍個幾百上千張不成問題,不過出片率不高。


“隨便對著人拍攝,不會惹麻煩嗎?”記者不解道。


“來這兒的99%都是願意被拍的,三裡屯早已經形成街拍文化,很多姑娘我拍她還會主動擺pose。”對此老李十分自信,他還主動拿起相機,讓記者通過鏡頭看他是如何進行街拍的——追隨身影,聚焦,迅速多次按下快門鍵,“看,漂亮吧。不會對人產生什麼影響,她要不同意我拍,我就不拍或者把照片刪掉。”


但事實是否真如老李所言,絕大多數人都願意被拍?


記者隨機採訪了多名經過“街拍區”的路人,她們的想法各有不同,有人覺得街拍沒問題,會大大方方讓人拍攝;有人覺得可以拍,只要不沖上來打擾到她們就好;有人很反感街拍,覺得這種行為非常不禮貌;還有人擔憂街拍侵犯自己的肖像權、隱私權。在各大社交平臺,有很多關於街拍的吐槽,評論區往往能引起大眾共鳴。


那麼,街拍是否為法律所允許呢?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群輝說:“我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所以,在公共場所未經被拍攝者同意而拍攝,如果不是法定的‘合理實施’的範疇,都是侵權行為,侵害了被拍攝者的肖像權。同時,從街拍的內容看,法律平等保護每一個人,不論是女性還是男性,老年人還是未成年人,只要未經被拍攝者同意,都是侵權行為。”


“但從街拍的使用目的看,存在不侵權的情形,法律上叫肖像合理實施,也叫肖像的公益性使用,比如新聞報導,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被拍攝者的肖像等。”黃群輝說。


街拍蘊含大量商業行為

偷拍販賣涉嫌違法犯罪


記者採訪瞭解到,不管天氣如何,一些街拍客常常在外面一站就是一天。支撐他們的真的只是興趣愛好嗎?


打開社交平臺,有許多以街頭拍攝為主的時尚博主,通過街拍展示好看的穿搭,給大家展示時尚之美。其中,有些博主會通過街拍帶貨,賣西裝、牛仔褲、絲襪等。如主推牛仔褲,街拍視頻裡的主角會穿著各類型的牛仔褲,並在帳號櫥窗上架視頻中同類樣式的商品。


有些街拍是商業約拍,比如吃喝玩樂探店、旅拍、航拍等,這類視頻往往會加上地點定位來引流。有些街拍博主會在簡介標明自己的業務範圍,包括女裝帶貨、商業約拍、達人孵化、攝影教學等。


還有些街拍屬於純粹的通過奇裝異服博人眼球的擺拍。穿著露臍裝,染著紅發的精神小夥,穿著套裙頭髮染成粉色的男士,有人拍土味段子,有人翻跟頭劈叉,往往導致圍觀而占道影響交通,甚至影響到當地風評。


除了“光明正大”的展示外,一些街拍照片還有“陰暗去處”。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有些街拍客視角奇特,他們通常聚焦年輕女孩身體部位,充滿“性的凝視”。


在搜尋引擎輸入“街拍網”,即可在首頁看到大量街拍網站,大量“街拍包臀裙,身材豐滿有自信”“街拍絲襪,這樣的肉絲美女完全抵擋不住”等擦邊球標題吸引人觀看,網頁左邊欄還有“緊身褲”“短裙”“泳衣”“熱褲”等分類。進入只能免費看一兩張圖片或一小段視頻,想要觀看完整版必須開通網站會員或付費解鎖。


黃群輝說,拍攝他人身體私密部位是典型的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如果這類照片視頻流入到一些不法網站,並被編輯一些不實的資訊,很可能會出現誹謗、侮辱行為,侵害到被拍攝者的名譽權。所以,街拍客將這些照片上傳至一些不法網站,違反了民法典中關於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等規定,要承擔刪除照片、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街拍現場爭執時有發生

綜合治理規範街拍行為


記者發現,有人在網上分享自己因被街拍而感到苦惱、憤怒的經歷,但一些網友卻用“受害者加罪論”來評論,認為她們之所以被拍,是由於自身的穿衣問題,“為什麼拍你,不拍別人”“你自己這樣穿,還不讓別人拍”的言論充斥評論區。


2019年,“街拍聖地”之一的四川成都太古裡曾發文禁止商業街拍,對商業拍攝、媒體拍攝等實行申請制。但時至今日,在網上仍能看到大量以“太古裡街拍”為詞條的內容。據報導,有工作人員表示對街拍者很難約束,曾在勸說過程中有工作人員被辱駡、毆打。


記者通過採訪路人、與街拍客聊天得知,因街拍發生的爭執屢見不鮮。同時記者發現,在街拍客多的大型商區,往往會有保安乃至相關執法人員巡邏,周圍也都設有治安亭或派出所。


保安和民警是否有義務對街拍行為進行制止?


黃群輝認為,街拍客的行為,從性質上說屬於攝影創作行為,如果被拍攝者同意拍攝,那就屬於雙方的私人行為,法律不會進行干涉。保安或民警也沒有權力、義務進行干涉。


在謝澍看來,由於不確定街拍後續是否會有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也不確定其是拍攝肖像抑或風景,所以很難判斷是否需要制止。如果有街拍者聚集且存在發生推搡、踩踏風險的,保安應當及時進行疏散。被拍攝者如感到被侵犯,應當及時聯繫保安或報警處理,未經同意的偷拍不僅可能涉及侵權,還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如何才能減少生活中的不規範街拍行為?


謝澍建議,相關平臺和部門在治理不規範街拍行為時,最重要的是提升對投訴的回饋效率。不少平臺都設置了侵犯隱私、肖像權的投訴入口,但投訴往往需要好幾個工作日甚至更長才有回饋,在此期間被拍攝者的權益持續受到侵害。(趙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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